12月29日,中共福建省委召开“《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了福建省制定《实施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主要考虑以及特色亮点。
据悉,《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回应两岸同胞和社会各界对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要“建设什么”“示范什么”的新期待,提出要围绕打造两岸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三个示范样板和构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来推进,目标是:到2025年,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在未来更长一段时期内,福建全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为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体系建设两岸交流分享、融合发展的平台,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新格局,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12月29日下午,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联办的“两岸融合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交流协作会在福州台湾会馆成功举办。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夏巧平副检察长介绍晋安区院融合台湾地区资源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由晋安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巧平与台湾爱心企业签订共建困境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协议。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喆、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尹琳、第八检察部主任任卉、中共福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徐艳霞、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巧平等为台湾爱心企业授牌。
台湾妇幼关怀促进协会理事长岳瑞麒博士介绍了台湾少年观护制度。
台湾爱心企业家代表谭家明先生(台胞)、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林雪标博士、台湾妇幼关怀促进协会理事长岳瑞麒博士(台胞)、台湾妇幼关怀促进协会理事兼顾问马敬尧(台胞)、江雪秋博士(台胞)、省心理援助协会副会长包淋辉、省心理援助协会常务理事林娟主任委员等相关专家分别围绕“两岸融合 共护未来”主题作交流分享,最后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喆作座谈会总结发言。
来源: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